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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源有什麽區別和聯系?

1.形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主要是指以規範性法律文件形式出現的成文法律,如立法機關或立法機構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條約等。

2.非正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主要是指具有法律意義的概念和其他相關規範,如正義和公平的概念,政策、道德和習慣的規範,權威的法律著作等。

從本質上講,法的起源是指法的內容的來源,如法源於經濟或經濟關系。形式意義法的起源,即法律效力的起源,是指壹定的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職能和程序制定或認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律的不同表現形式。

3.國家政策也是當代國內法的非正式淵源之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因此,民族政策也是當代中國法律的淵源之壹。

擴展數據

當代中國法律起源的意義:

首先,法律的起源是法律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的重要標誌。不是所有的社會規範都是法律。只有那些由壹定的國家機關通過壹定的程序制定或認可並成為法律淵源的社會規範才是法律。為了將某種意誌上升為法律這壹特殊的社會規範,有必要使這種意誌采取法律的形式。

壹般來說,只有成為法律淵源的社會規範,才能成為司法機關辦案的依據。只有了解當代中國法律的起源,我們才能了解當今中國存在著什麽形式或類型的法律,以及當今中國司法機關處理案件的主要依據是什麽。

2.其次,由於法律是由不同的國家機關產生或承認的,因此有不同類型的法律淵源。立法者不能制定或承認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法律淵源。研究法律的起源有助於解決什麽樣的國家機關有權產生什麽形式的法律的問題。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法律的起源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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