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

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

法定繼承的範圍如下:

1,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也沒有遺贈或遺贈扶養協議,所以法律根據親屬關系法和壹般平等原則,作出了被繼承人應當願意處理其留下的財富的推定。此時,對法定繼承的適用沒有附加限制;

2.被繼承人可能已立遺囑,或者有遺贈安排,並訂立了遺贈扶養協議。因此,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會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無論親屬如何認為“富水不流外人田”,法律的適用都不能強行改變,會出現“外人”取得被繼承人全部或部分財產的情況。

法定繼承的特點如下:

1,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的補充。在我國,法定繼承雖然是壹種主要的繼承方式,但在效力上低於遺囑繼承,只有在遺囑繼承不適用時才適用;

2.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限制。遺囑繼承中,遺囑人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比如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中為缺乏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壹定的人身關系。法定繼承權是基於被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婚姻、血緣或撫養關系;

4.法律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遺產分配原則都有明確規定,是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依法立遺囑外,其他任何單位、組織或者個人無權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上一篇:法律如何處理惡意差評?
  • 下一篇:1998的年洪水有什麽感人的故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