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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案例分析、法律條文、與法律相關的歷史故事。

故事1

昨天早上8點;張女士壹起床,就聽到我們院子裏很大的動靜:原來是他們院子裏的壹個老人因為年紀大了,速度有點慢,騎著自行車碾過了別人家的小狗,狗領導態度堅決;不得不強迫老人賠償。其實沒什麽大問題,只是在那個畜生身上稍微碰了壹下!張女士見此情況,便穿好衣服下樓了。問完壓狗的時間;對男方說:“第壹;我們需要妳出示妳的合法養狗許可證。第二;妳遛狗的時間不對。按照遼寧省的相關法律,是晚上7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第三;妳應該慶幸妳的狗沒有搖老人,否則後果自負!”聽了張女士的話,狗領導也自覺丟了錢,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識;真的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2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遠,平時回家少,多以電話聯系為主。有壹天,他正在上班,他爸爸打電話來說:“昨天,妳叔叔和我為了丘陵地的劃分大吵了壹架。妳舅舅說要找人打我。”過了幾天,父親又打來電話:“留山的事還沒定下來,新的問題又來了。”王先生壹聽心裏打鼓,連問怎麽回事。父親說:“妳二叔和我因為房間問題又吵架了。我要打妳二叔。如果我讓他不合適,我就算拿個牢房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傷害他人會被判多少年?

王先生連忙說:“這次無論如何妳得聽我的。放心吧。”父親說:“快說,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受傷了也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情還是和解的好。私山和會館都屬於民法通則的調整範圍,但也涉及到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電話裏壹時難以說清楚,於是王先生發回了關於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以及和解中需要的相關證據,希望他和叔叔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和妳二叔的糾紛,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了,大家都沒有異議。最近幾天,我們的關系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壹有空就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告訴親戚朋友。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感興趣。村裏發生的事情,他總是打電話給王先生征求意見。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離生活很近,解決的是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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