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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電子商務法律電子商務與傳統律師業務

(1)唇冷齒死。即使在美國,律師的傳統業務仍然是主流,因為訴訟業務還不能完全實現網絡化運作,合規代發的非訴業務也僅限於債務、婚姻、繼承等簡單的民事文書。在壹個龐大的項目合同包中,包括大項目的合同審查,律師必須進行大量的實地考察和分析才能完成這類工作。傳統的律師業務是整個法律服務行業的基礎,任何東西都不能依附於它。法律電商只是傳統法律服務的延伸和簡化,無法完全替代。

(2)敵人和朋友。法律電商和律師都是提供法律服務的,在壹些業務領域會有重疊的地方。法律電商必然會給律師的傳統業務帶來壹些沖擊,尤其是法律電商更加市場化的定價會影響傳統業務相對封閉的價格體系,引起具體服務項目的價格波動。但這種波動對於整個法律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長遠意義,尤其是法律電商離不開專業律師作為服務基礎。

(3)和諧。合法的電商公司離開律師去從事法律服務,這是流氓行為。律師是法律服務市場占有率最大的專業服務人才,所以法律電商會吸引很多律師進入這個市場。在傳統業務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律師聯手法律電商發展業務也很有幫助。(1)流程差異。法律電商必須以可量化的步驟完成法律服務,否則在定價、服務體驗、利益分配、售後服務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運營問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傳統的律師業務已經形成了壹個相對成熟的流程,但是這個流程是隨意的。

(2)個體化差異。法律電商提供的所有服務都是針對典型化的法律需求,但當壹些疑難案件有極其特殊的個性化要求時,大部分B2C法律電商很難直接承接,因為涉及的成本很高,不劃算。C2C合法電商的雙向選擇,完全可以滿足雙方在個性化方面的需求。

(3)價格差異。與傳統銷售行業相比,電子商務最大的優勢是價格。法律電商簡化了法律服務的很多中間環節,也具有價格優勢。但由於《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等具體的行業操作規範,傳統法律服務價格很難妥協。

很多律師對法律電商的出現持觀望態度,因為他們擔心法律電商的價格優勢會引發法律服務的價格戰,這對法律服務行業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這不是壹個好的生存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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