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討債律師收取費用的標準是什麽?
討債律師費的收費標準應根據追回的標的物的金額來判斷。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標的金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期累計收取: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5%-7%;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為3%-5%;
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
2.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者犯罪事實的,可以根據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按件起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既涉及財產關系又涉及非財產關系的,可以按照較高者計算。
反索賠案件可以根據本案的費用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按照壹審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規定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和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並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5)除特別說明外,上述收費標準均指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獨立代理案件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的,執行壹審階段收費標準。代表前壹階段的,從後壹階段開始減半收取。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上訴案件,每小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日常生活中,目前我國要確定民間借貸案件的律師費,需要根據雙方的共識來確定。實際上,因為是涉及財產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根據涉案標的物的金額來確定。也就是說需要根據不同階段按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