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定節假日是帶薪假期,不上班(包括請假)不扣工資。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工資不得低於平時工資的300%。需要註意的是,通常的長假中並不是所有的節假日都是法定節假日,比如國慶節,只有6月10到6月1到3是法定節假日,其余四天都是正常的周末。這四天單位不安排補休的,按日工資的200%計算。目前國家規定的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1.75和1.76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相應折算。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所有公民的假期如下:
1,元旦,節假日1天(65438+10月1天);
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1天休息(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放假3天(65438+10月1,2,3)。
綜上所述,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工資應不低於平時工資的300%。需要註意的是,通常的長假中並不是所有的節假日都是法定節假日,比如國慶節,只有6月10到6月1到3是法定節假日,其余4天都是正常的周末。這4天單位不安排補休的,按日工資的200%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