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名警察接到報告說壹名歹徒正在殺害他的妻子。a馬上去了現場,但只是站在現場看著,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時,縣衛生局副局長劉路過現場,並未對被害女子施以援手。結果歹徒殺了他的妻子。甲、劉均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均未盡到救助義務,應以玩忽職守罪定罪。
?B.A非常討厭他的侄子B (6歲)。有壹天,A和B出去,張三酒後打了B,趕緊跑了。b躺在血泊中。a壹想事故反正不是自己造成的,就離開了現場。b因為得不到幫助而死。因為張三有幫助的義務,甲不構成不作為犯罪。
?C下班回家,發現他家門前放著壹袋來歷不明的類似面粉的東西。a第二天上班時拿到實驗室化驗,發現是海洛因,於是馬上倒進廁所,沖進下水道。A某雖未將毒品上交公安部門,但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消防法》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報警。路人A發現火災後未能及時報警,導致火勢蔓延。a的行為成立了不作為放火罪。
?參考答案c
?考點提示不作為犯罪,尤其是不作為犯罪中的作為義務。
?本題考查了兩種特殊的行為方式:不作為犯和持有犯。不作為犯罪構成犯罪的前提是行為人負有實施特定積極行為的法定義務(作為義務)。這種義務有四個來源:(1)法律規定的義務,如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二)職務或者業務所要求的義務,如特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履行的義務;(3)法律行為(合同行為、自願接受行為)引起的義務,如照顧精神病人的人根據合同對精神病人負有保護義務,自願將棄嬰帶回家的人負有撫養義務;(4)之前的行為引起的義務,比如大人帶著孩子遊泳,有保護孩子的義務。
?具體到本題:選項a中,某民警和縣衛生局副局長雖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職責不同。衛生署長沒有法定義務制止犯罪,因此不構成不作為犯罪。當然,由於其特殊的地位,也應該盡最大努力制止犯罪,但這只是道德義務,而不是不履行就構成犯罪的法律義務。選項B中,雖然A的侄子被張三打傷,張三有幫助的義務,但不能免除A的幫助義務,因為侄子是他帶出來的,他有保護侄子的義務。註意,這個義務的來源是以前的行為引起的義務,而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因為他不是侄子的父母。
?選項D中,路人A有報警的法定義務,但其未報警的行為不符合放火罪的客觀要求,其行為的危害性與放火罪不等同,不能構成放火罪。因此,該行為符合不作為犯罪的壹般客觀要件,並不直接構成犯罪,而只有當某種不作為符合犯罪的具體構成時才構成犯罪。
?選項D比較難,之前沒有考過,壹般教材也很少提到。
?選項C考察持有型犯罪的認定。認定行為人構成持有型犯罪,必須實事求是地持有該物。因為刑法規定持有型犯罪的目的是禁止人持有違禁物品,而不是命令人交出,如果行為人不交出而是在正當取得後直接銷毀,則不構成非法持有違禁物品罪。這種處理方式也符合立法的初衷,因為立法者的目的是禁止違禁物品繼續流通,危害社會,所以銷毀就足以達到這個目的。因此,在這個問題中,甲將毒品沖入下水道的行為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選項c也是之前很少討論的考點。但是不需要掌握高深的法律知識,根據常識就可以正確回答這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