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社會主義的重要基本特征。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指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與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相適應的,人們理想的道德觀和教育、科學、文化水平。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征不僅體現在公有制經濟和人民政權上,而且體現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文化和思想上。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體。
(二)教育、科學和文化建設是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
世界各國的現代化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民素質的提高和人力資源的開發;從某種意義上說,當代國家之間的競爭可以說是科技水平的競爭。因此,發展教育,培養高素質的勞動者和專業人才,提高全民素質,發展科學技術促進生產力的提高,是我國文化建設的兩大基礎工程。我國憲法第19、20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教育,提高全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獎勵科學研究成果和技術發明。
醫療衛生事業和體育事業的發展水平是衡量壹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發展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對於普遍提高人民文化素質,豐富人民精神生活,為勞動者創造健康、文明、幸福的生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憲法第21條和第22條規定,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術、新聞、廣播電視、出版發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文化事業。
(3)思想道德建設
思想道德建設引領著教育科學和文化的發展,決定著整個精神文明建設的性質和方向,關系到整個中華民族思想道德素質的提高。根據主體在不同領域的行為,思想道德建設可以分為家庭美德建設、社會公德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三個方面。其中強調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特別是公務人員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民主法制和紀律、反腐倡廉和為民服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