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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效時間是什麽時候?

法律的生效時間有三種,如下:

1,自法律頒布之日起生效;

2.具體生效時間由法律規定;

3.規定法律頒布後符合壹定條件時生效。

法律的生效包括:有自己簽名的共同協議;多人身份確認;有電話錄音或錄像;指紋和DNA。這些都可以成為法律的基礎。所謂法律效力位階,是指每壹個規範性法律文本在法律體系中的縱向位階。下級的法律必須服從上級的法律,壹切法律必須服從最高級別的法律。在我國,根據憲法和立法法規定的立法體制,法律效力的級別分為六個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壹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訴訟標的相同,或者訴訟標的相同,人民法院認為經當事人同意可以合並審理的,為共同訴訟。

* * *同壹訴訟的壹方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相同權利義務的,其中壹方的訴訟行為經其他* * *共同訴訟人認可,對其他* * *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如果訴訟標的上沒有* * *相同的權利義務,其中壹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 * *相同的訴訟當事人不發生效力。第五十四條訴訟標的屬於同壹種類,當事人人數眾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布公告,說明案情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壹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登記。

在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沒有選舉代表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約定壹名代表。

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有效,但代表人變更、放棄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進行和解,必須取得被代表人的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所有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判決或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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