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和任務,明確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相關法律是與憲法相匹配並直接保障憲法實施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如立法法、監督法等。
2.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是保護私權。民法包括但不限於物權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商法是調整商事主體在商事活動中的法律關系,如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等。
3.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行政活動中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規定了行政機關的權限、程序和責任,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進行救濟的權利。
4.經濟法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調整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涉及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如計劃法、預算法、稅法、金融法等等。
5.社會法是指旨在保護社會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權益的法律規範的總稱。這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它們旨在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確保社會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行,維護生態環境。
6.刑法是規定犯罪和給予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體現了國家的處罰權,懲罰觸犯刑法的行為。刑法具有懲罰性、預防性和教育性。
7.程序法是關於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非訴訟程序法是關於非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如仲裁法、公證法等。這些法律規範保證了司法活動的公正、效率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