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約定”在法律上是什麽意思?

“約定”在法律上是什麽意思?

“協議”是指雙方達成協議。

權利義務壹般分為法定和契約兩種。法定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該協議是指雙方自願設置。只要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常見於民法,貫徹私法自治精神,即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是指在當事人已經協商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情況下,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辦理;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理。

擴展數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效力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滿足時生效。附終止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無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適當地促成條件成就者,視為條件失敗。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生效。有終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屆滿無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是純益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可以不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對方可以督促法定代表人在壹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撤銷合同。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對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壹個月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撤銷合同。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參考資料:

湖南法院網-協議是否優先於成文法?

參考資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上一篇:法律上有沒有長期占用土地的說法?急!!急!!
  • 下一篇:2018綏化衛生學校招生簡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