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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急(請專業律師解答,準備好了再補分)

根據妳的描述,妳可以做出如下判斷:

1,B告訴別人A在欺騙別人,侵犯了A的個人隱私。壹般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法律後果包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但在妳的描述中,看不出A有什麽實際損失,只是道歉和消除影響。

2、A為報復進入房間,並造成B有壹定的人身傷害後果(具體傷害程度可根據法醫鑒定結果確定),屬於故意傷害。如果法醫鑒定具有上述輕傷後果,那麽A及其同夥就可以構成相應的故意傷害案件,他們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B的民事賠償。這和B有沒有喝酒沒有關系,也就是說B有沒有喝酒不影響案件的性質。

3,派出所的說法不太合理,但沒有嚴重違法。的確,在案件調查結果和B某傷情法醫鑒定結果出來之前,派出所很難確定如何劃分責任。所以B的醫藥費應該由自己或家人先行墊付,然後B醒後再問為什麽,以此來確定責任的歸屬。有鑒於此,派出所的做法並無不妥。因為,派出所可以通知他的家人,B有家庭,他的家人要照顧B之前的責任和醫療費用。

4.妳可以隨時起訴A。但現在B已經昏迷,可以被B的假人起訴。建議最好馬上做傷情法醫鑒定,這樣勝訴幾率更大。

5.如果A能構成刑事犯罪(即B的法醫鑒定結果為輕傷),B是否蘇醒,B是否起訴A,警方有權根據證據、A的人身危險性和偵查案件的實際需要,隨時拘留A。然而,拘留還是逮捕A取決於警察。

6.個人建議可以在給B做法醫鑒定的同時,起訴A故意傷害罪,讓被救的A跑了。

7.妳說得很對。如果B日後成為植物人或截癱人,那麽A不僅要承擔全部民事賠償(具體可以咨詢當地律師),而且,A的故意傷害會導致B殘疾或植物人,在量刑時也會考慮在內。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第二款還規定“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8、不會影響對B的賠償,也不會影響對A的量刑B說A的外遇和A打B是兩件事,不會對彼此產生直接影響。

這個案子太大了,涉及賠償,罪行嚴重。建議找當地律師代理案件,這樣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

希望對妳有幫助。祝妳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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