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企業和個人投資者設立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註冊地與法人企業的註冊地不在同壹城市。在這種情況下,合夥企業的法人合夥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如何確定?是否在合夥企業註冊地?還是在法人合夥人註冊地?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第二條規定,合夥企業以每個合夥人為納稅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條規定,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當先分割後納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簡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其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註冊地為納稅地點。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壹步規定,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有收入的組織。根據上述政策規定,首先,合夥企業采取“先分後稅”的原則,以每個合夥人為納稅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註冊地為納稅地點。因此,合夥企業采取“先分配後納稅”的原則,合夥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在其註冊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二條* *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依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三條非法人團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非法人團體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