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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簽字和法人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法人印章和法人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當事人或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雙方或多方需要表達相互的意思。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達成壹致,即意思表示必須壹致。如果壹方或雙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將依據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壹、法人印章與法人簽名的區別:

公章和印鑒是有區別的。法人印章的主要使用者是公司,包括公司和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簽名印章屬於個人印章。

1,法人不是特定的人,是單位。所以,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人們習慣上把真正的企業印章稱為公章,而把法人代表印章稱為企業印章,這在壹定程度上已經成立。所以企業、事業單位或組織的圓形法人章簡稱為公章,方形法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雙方理解即可。

2.簽名章壹般用於公司財務、房屋買賣、代收貨款、銀行等場合的個人簽名,有無邊框,通常有邊框,字體和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定制。字體:常見的字體有(簡繁宋體、楷書、行書、隸書、篆書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公章,哪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1.加蓋公章的文件與法定代表人的意思表示不壹致的,原則上以法定代表人的意思表示為準。

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簽字未加蓋公章的,合同相對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該行為是履行職責。

3.法定代表人的真實簽字,只有假公章,不會影響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

4.印章和證件屬於公司財產,公司有權要求無權占有人返還公章和證件。

5.只有公司公章而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的合同是無效的。

6.法定代表人私自刻制公章,以公司財產償還其個人及個人控制的公司的債務,屬於無權代表行為。

7.實踐中,法定代表人往往擔任公章和執照的保管人,但不能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反對公司的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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