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兩個不同的專業。法律碩士教育屬於普通碩士教育,以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是學術型碩士,而法律碩士教育屬於專業學位教育範疇,更註重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專業型碩士。
法律碩士、法律碩士與司法考試的區別
壹是申請條件不同,申請要求不同。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家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不招收同等學力的非本科學生。報考法學碩士,須具有國民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須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同等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自2009年起,允許法學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第二,招生方式和考試題型不壹樣。法律碩士是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單獨命題(公共課外活動除外)。全國重點大學和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壹般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試點單位的聯考來招生的,全國只有少數重點院校有權利招收法律碩士。法律碩士專業課的試題是高校自主命題,但正因為如此,法律碩士考試的公平性和客觀性存在很大缺陷,對其他學校的考生不公平。法律碩士的考題是國家統壹的,具有很高的公平性。所以基於公開平等的考慮,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越來越多。
第三,教育方式和培養目標不同。每個法學碩士都有導師,導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全面的指導和深入的法學理論學習。所以LLM的專業化分工很細,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以學術研究、科研教學為主,向高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學術法律人才。LLM不是專科,壹般入學時選擇壹個方向學習。實行“雙導師”制,即校內導師講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講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的培養方式更加註重實踐和應用,主要是學習現有的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高級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企業法律顧問等。
第四,錄取比例不同。LLM的錄取比例壹般在65,438+00: 65,438+0左右,而LLM在國內是考研熱門專業,因為是引進英美的,而且擁有全日制LLM招生權的院校都是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異常激烈,平均65,438+05: 65,438+0。
第五,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都是自費。比如北大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要花6000元。法律碩士由公費和自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