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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會發給我以前的律師嗎?

這是給妳的。妳應該通知妳的律師。律師只是當事人聘請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律師無權通知對方去打官司。法院只能以書面形式通知參與法庭訴訟。

如果法院已經立案,將把應訴通知書送達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然後等待開庭通知。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準備,由法院發出,告知被告其被訴信息的法律文書。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發出的,要求被傳喚人在指定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者在指定時間進行其他訴訟活動的書面文件。

通常法院傳票要求被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文件進行應訴,或者在壹些民事案件中,被申請人只能在法院傳票指定的特定日期參加法院審理,被申請人也可以選擇不應訴,即讓法院下達缺席判決,但他需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法院發出傳票通知當事人。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傳喚當事人。通知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到庭。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外地的,應當在途中留有必要的時間。聘請律師的,律師可以根據事實和法律,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此外,律師還可以在偵查過程中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 *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權利

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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