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的法律內容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的法律內容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規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頒發和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申請資格的證書持有人。

第三條符合《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三條規定,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第四條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司法部統壹制作和頒發。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負責本省(區、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審核、審批和發放。

地(市)司法局負責本地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受理、初審、提交和發放。

地處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當地(市)司法局可委托縣級司法局接收申請材料,並轉發當地(市)司法局進行初審。

第五條參加當年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應當自收到成績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市)司法局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的,當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擴展數據:

不屬於國家的法律執業資格和職業資格。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公證其技能水平的有效憑證。

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壹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國家司法考試全年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的10%左右。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國人民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非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大專院校;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百度百科-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 上一篇:法律問題:物權法是有權處分壹物二物,還是無權處分?
  • 下一篇:布草洗滌培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