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院判決存在事實認定錯誤。能改嗎?

法院判決存在事實認定錯誤。能改嗎?

如果法院判決存在事實認定錯誤,可以改判。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書是壹個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件。是法院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有壹審判決、二審判決、審判監督判決等幾種類型。法院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不同。因為法院或法官永遠不會知道真實客觀的事實是什麽,也永遠不可能全部還原。即使當事人說了實話,每個人的主觀認識也會有所不同,從而導致偏差。而且法庭上的當事人會盡力提供自己有利的陳述,甚至雙方說的都不是事實。法院認定的事實是基於雙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證據規則、生活規律、習慣、常識等。,以及法官根據邏輯和經驗推斷出來的事實。這個事實雖然不是客觀事實,但卻是依照法定程序確認的法律事實,這是案件的裁判依據。如果壹審判決沒有生效,妳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上級法院會予以糾正。二審判決或者壹審判決已經生效的,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上訴,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上訴,請求其抗訴。案件進入再審後,進行了糾錯改判。所以判決如果有事實錯誤是可以改判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條* * *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變更;(三)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 上一篇:法律援助律師可以出庭嗎?
  • 下一篇:房價漲了,賣家反悔,損失應該是這樣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