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酒水服務費違法的具體原因如下:
1.自帶酒水收取服務費是違法的,是不合理的霸王條款,限制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他們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或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顧名思義,酒水服務費應該是為消費者帶來的酒水提供相應酒水服務的費用。有商家在收取酒水服務費時直接表示,既然餐廳提供了飲水杯,那麽杯子的清洗就需要相應的費用。如果客人自帶酒杯,開瓶費可以免。或許正是因為它往往隱藏在菜單背後,被各方所回避,所以在消費者中備受爭議。
酒店不允許自帶酒水。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是餐飲經營者利用優勢地位,為增加消費者責任而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屬於霸王條款。消費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
綜上所述,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和標準來判斷酒店收取酒水服務費是否合法。消費者應了解相關法規和標準,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正確使用格式條款的義務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提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以及其他與消費者重大利益有關的事項,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並且不得使用格式條款和利用技術手段強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