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遷補償項目有: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分,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居民臨時住房,分臨時居住條件,按被拆遷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補貼;還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3)獎勵補償費,政府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部分權利。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二、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如下:
1,貨幣補償,在房屋征收補償中,根據被征收人的選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貨幣形式補償被征收人的房屋價值;
2、產權調換,在房屋征收補償中,根據被征收人的選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以其自行購買或在建房屋的所有權補償被征收人,並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補償的價值實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征收房屋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3.貨幣補償與產權調換相結合。征收補償中,被征收房屋壹部分采用貨幣補償,壹部分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即貨幣補償與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實行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面積建築面積難以與被征收房屋建築面積完全相等;即使等價,也可能結構不同,需要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