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賣家協商:任何糾紛解決的首選都是協商,因為協商不需要走太正規的法律程序,耗時短。雖然存在難以達成壹致等缺陷,但在某些情況下是壹種有效的方法。因此,發生糾紛時,買方首先應選擇與賣方面對面協商,提出相關事實依據,要求和解。如果能達成共識,這將是壹個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2.向消協投訴:協商不成,房屋買賣存在較大爭議或分歧的,購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協投訴,並提交詳細的書面材料和證明材料。雖然消費者協會的影響力可能不足以為妳討回公道,但畢竟賣家會被調查,會有壹些麻煩。有些賣家不希望這樣,自然會選擇和平解決。
3.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如果買房涉及中介費、合同未約定的其他費用以及物業費,可以向相關價格行政部門投訴。如果遇到合同詐騙等糾紛,可以向相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妳在各種建築工程中遇到質量問題,比如建築安裝、市政、公用事業等。,可以根據《建設部關於處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的暫行規定》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房產糾紛提交仲裁的前提是雙方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交給仲裁機構不僅方便快捷,而且仲裁機構和仲裁庭的成員由雙方自行選定,也有利於減少爭議雙方的對立。
動詞 (verb的縮寫)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最後的手段。如果前面的方法都不起作用,我們只能采取訴訟的形式。即使訴訟相對復雜耗時耗力,我們也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記住訴訟是強調證據的,所以購房者壹定要註意收集證據,比如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