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婚後給房子加名字有用嗎?

婚後給房子加名字有用嗎?

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有用的。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也就是說結婚後,不動產歸夫妻雙方所有。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 * *和* * *有關系。根據法律規定,除非* * *和* * *雙方同意,部分* * *人不能單獨處分* * *擁有的財產。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的,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款。不動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夫妻雙方的房屋由雙方協商處理。

辦理房產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原件。

3、房屋實地測繪調查表及原平面圖。

4、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

5.已婚買家: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應核對原件);

②結婚證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3)任何壹方不能出席活動的,需要提供私章,委托第三方的,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私章。

6.單身買家(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理):

①身份證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附原件核驗);

(3)聲明購房者在當地民政局的單身聲明。

註意事項:

確保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文件內容壹致,認真核對,確保文字、數據、日期等壹致。

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銷售該商品房的統壹發票原件;

3.房屋實地測繪調查表原件和分層分戶平面圖;

(如果房屋測繪報告是舊格式的,需要出具竣工驗收表,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要提供實地測繪問卷和房屋原平面圖即可。)

4.購置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

5.根據是否結婚需要不同的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 上一篇:遛狗不牽著身邊的繩子很常見嗎?我們最後壹次見面是什麽時候?
  • 下一篇:高檔化妝品增值稅稅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