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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給了孫子。孫子需要多大?

法律分析:房子贈與孫子需要年滿八周歲,房子贈與屬於純收益行為。因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未滿八周歲的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年滿18周歲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任何民事法律行為。所以,如果要給孫子壹套房子,對於未滿八周歲的,需要監護人代為執行。年滿八周歲,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接受房屋的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七條,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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