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壹,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壹種故意犯罪,其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放火燒草,不小心放火燒山的懲罰是什麽?
如果不小心放火燒山,需要負刑事責任。這種情況會構成失火罪,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沒有主觀意識,意外引發森林火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死緩),並處罰金。依法燒山毀林賠償損失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並處毀壞林木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在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造成森林、林木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總結壹下,放火燒草被拘留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是行政拘留,壹般是15天。放火燒草是放火罪,嚴重的話會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
縱火罪;斷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百壹十五條
縱火罪;斷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重犯),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火災罪;過失斷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交付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