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男壹女分手後,可以協議拿回借給對方的錢。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需要提供借款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3條適用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六十三條證據類型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119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情侶分手要交分手費嗎?
向對方索要分手費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情侶索要分手費不違法,但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並不禁止戀愛中要分手的壹方索要分手費,只要不涉及暴力、脅迫等違法行為。所以,如果分手後壹方向另壹方索要分手費,完全可以不予理會,另壹方即使起訴到法院也不會得到支持。
所以,如果妳擔心索要分手費是否合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分手費不是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夫妻雙方都沒有支付的義務。
索要分手費有違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同壹財產,或者是法律上的贈與關系、債務和債權關系,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違法的,尤其是和配偶同居破壞了別人的家庭,再索要分手費,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2.可以寫分手費協議,不用交分手費。
現實中,有的情侶在關系存續期間就分手費寫了協議,有的想通過這種方式困住對方,讓對方不敢輕易談分手,有的情侶會因此鬧上法庭,但實質上,兩個情侶之間並不存在借貸關系,也就是說,協議往往是“名義上的”無效。
3.壹方索要分手費,另壹方不需要找證據證明。
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
壹男壹女分手後,可以通過協議拿回借給對方的錢。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需要提供借款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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