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家餐館想要收取服務費,它必須提前告知顧客。否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顧客可以拒付。
在此,邊肖提醒妳,如果妳的餐廳收取服務費,壹定要提前告知顧客,或者在餐廳內進行明顯的文字提示。如果商家沒有提前告知,結賬時收取服務費,消費者可以拒付;如果商家不同意,可以撥打12315投訴。
第二,餐廳收取這樣的服務費是否合理?
1.有服務費嗎?
業內人士稱,餐飲業的服務費起源於香港的“小費”。然而,在中國大陸沒有給小費的習慣,壹些餐館把這種自願的小費變成必須明碼標價支付的服務費。
雖然在法律上不構成霸王條款,但還是讓很多人不習慣,尤其是顧客沒有體驗到“物有所值”的服務,對餐廳產生了不好的印象。
2.充電提示太不顯眼了。
我們提到服務費必須提前通知,無論是書面通知還是口頭通知。然而,壹些商家很“陰險”,故意將收取服務費的提示寫得很小,以至於它們出現在辦公桌或電子菜單的首頁,客戶幾乎不會註意到它們。結賬時顧客質疑,餐廳說:“反正我提醒妳了,沒看出來是妳的責任啊!”
雖然不違法,但這樣的“險惡用心”壹定會招來顧客的差評。
3.說“不及時”
餐館告訴我收取服務費,但直到顧客排了很長時間的隊,終於在8號點了餐,餐館才這麽說。客戶從取號到排隊已經等了1多個小時,這個時候難免會有部分消費者覺得收服務費很難。
如果顧客在排隊時被告知服務費,他們就可以早做決定。否則會讓壹部分客戶覺得不舒服。對於餐廳來說,這次有利可圖,下次可能就沒人來了。
因此,邊肖建議,如果餐館真的要收取這筆服務費,就應該提供等價的服務,讓顧客感受到這筆費用的價值。而且要大方壹點,盡早告知消費者,不要貪圖壹時的便宜,失去長久的信譽。畢竟顧客體驗和口碑關系到餐廳的“錢途”。
第三,餐館必須對收取這些費用保持謹慎。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屬於霸王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立即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