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學生對機構的補課服務不滿意,可以和輔導班溝通要求退款,需要雙方協商。非人為因素導致學生無法繼續參加輔導班的,輔導機構應當退還部分費用。無正當理由退學的,機構可以不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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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未支付價款的違約責任:壹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返工、退貨、減價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另壹方仍遭受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約定違約金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有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