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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育兒假有什麽規定?

我國很多地方立法明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6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各地護理假情況如下:廣西已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用人單位不得扣減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黑龍江規定,老年人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陪產假每年20天,非獨生子女陪產假每年10天。陪讀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流程如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要雙方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村或居住地)在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村或居住地核對並填寫申請表。《申請表》需本人填寫,不可替代。

2.《申請表》壹式三份,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村、居住地)蓋章,送女方戶籍地計劃生育辦公室。符合條件的,為其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交雙方單位和街道、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各壹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道鄉鎮統壹編號,並加蓋街道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公章。

二、獨生子女待遇如何?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時起至子女年滿18周歲止,夫妻雙方可從各自單位領取獎勵費。每人每月可領取5元,雙方可得2160元,但不能壹次性領取。由於單位制度的限制,具體的支付形式不壹樣。

2.退休津貼。獨生子女父母是機關、職工的,退休時給予壹次性補助。父母是企業職工的,退休時可以領取壹次性養老補貼,由單位支付。標準為當地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

3.獨生子女的父母是農村居民。年滿60周歲且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條件的農村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獲得相應的獎勵扶助。

4.獨生子女的父母是城鎮居民。戶口為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的父母,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結合當地實際,給予壹定的獎勵扶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壹條在國家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壹個子女期間,對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夫婦,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對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給予獎勵的措施由其所在單位實施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壹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和養老服務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已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的,按照規定給予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上述人員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綜合救助和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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