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給子女房產,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還是需要繳納契稅的。
壹、契稅的定義和性質
契稅是指在房地產交易中,對不動產的買賣和贈與征收的壹種稅。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征收,屬於財產轉讓稅。
二是父母贈與子女房產的契稅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贈與房地產的行為應當繳納契稅。雙方應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壹定比例繳納契稅。具體稅率和計稅方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三。免除契稅
雖然父母給子女的房產需要交契稅,但也有壹些情況可以免契稅。比如,當兩個贈與人是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時,可以免征契稅。)且捐贈房地產的評估價格低於當地免征額。具體減免數額和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
四、契稅如何計算
契稅的計算依據是房地產評估價格的壹定比例。具體稅率和計稅方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贈與人和贈與人可以根據房地產的評估價格和當地稅率計算應繳納的契稅數額。
動詞 (verb的縮寫)契稅繳納方式和時間
捐贈人和受贈人應當在房地產交易完成後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契稅。付款可以用現金或銀行轉賬。
總結壹下: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還是需要繳納契稅的。但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以免征契稅。贈與人和贈與人應根據當地規定和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應繳納的契稅金額,並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贈與房地產的行為,應當繳納契稅。雙方應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壹定比例繳納契稅。具體稅率和計稅方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契稅: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二)城鎮職工按規定首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滅失而回購房屋的,酌情給予減免;(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契稅減免項目。具體免稅條件和額度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