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洗高檔昂貴的衣服,修復後仍有穿著價值的,按價值的30%賠償。磨損價值的損失,按金額全額賠償。西裝原則上是按件計算的,衣服和褲子的比例是6: 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海市洗染行業消費糾紛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因經營不善或者操作不慎造成損害、損失等事故的,經營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辦法如下:
1.衣服有問題,不影響正常穿著的,經營者應當優先修復,支付最高不超過10倍的洗衣費。
2.衣物、物品丟失、損壞或失去穿著價值的(皮衣清洗除外),最高不超過洗衣費的20倍。賠償後的衣物歸經營者所有。
3.精洗高檔貴重衣物,仍有穿著價值的,按修復後價值的30%賠償。磨損價值的損失,按金額全額賠償。
4.西裝原則上是按件計算的,衣服和褲子的比例是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