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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線下的樹有什麽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與供電設施因施工相互幹擾,需要遷移供電設施或者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按照施工順序的原則確定責任。先建設供電設施,後建設建築物、構築物的,後續建設單位應當承擔供電設施遷建和保護所需費用;建築物、構築物先於供電設施建設的,供電設施建設單位應當承擔建築物、構築物搬遷所需費用;不能確定施工優先順序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供電企業需要搬遷用戶或者其他供電企業的設施時,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辦理。城鄉建設和改造中需要搬遷供電設施時,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積極配合,搬遷所需材料和費用在城鄉建設和改造投資中解決。第十六條規定,電力建設項目使用土地,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依法征用土地的,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做好搬遷居民的安置工作。電力建設應貫徹有效保護耕地和節約用地的原則。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電力企業依法使用土地和搬遷居民給予支持和幫助。《廣東省供用電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新建架空電力線路不得穿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壹般不允許跨屋。特殊情況需要穿越房屋時,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安全措施,並與房屋所有權人達成協議。建設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使用他人土地的,建設單位與相關土地所有者簽訂協議後,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其壹次性經濟補償。相關土地所有者應提供必要的設施。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供電設施需要損壞農作物、砍伐樹木、竹子等高大植物,或者拆除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與相關業主簽訂協議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其壹次性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如果供電部門占用您的土地,您可以撥打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進行舉報,我們會安排客服經理與您聯系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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