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工程勘察設計費管理規定

工程勘察設計費管理規定

工程勘察設計費管理規定如下:

規則壹。為規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勘察人和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規則二。本規定以及《工程勘察標準》和《工程設計標準》適用於我國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費。

規則三。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和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和設計人,由勘察人和設計人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在500萬元以上,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項目估算總投資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的基準價,按照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或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外,上下浮動幅度為20%。由發包人、勘察人、設計人根據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費用數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勘察人和設計人協商確定。

第七條?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25%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金額。

第八條?勘察設計人員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向發包人告知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第九條?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勘察人和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勘察人或設計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設計文件應象征國家規定的工程技術質量標準,並符合合同規定的內容和質量要求。

第十壹條?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作量增加或工程勘察現場停工、閑置的,發包人應向勘察人、設計人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費或工程設計費。

第十二條?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質量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要求的,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應當返工。因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不另行支付工程勘察費或工程設計費。因勘察人或設計人的過錯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勘察設計人員不得欺騙發包人或者與發包人串通,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設計標準,多收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五條本規定及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由國家計委負責解釋。

  • 上一篇:個人註冊公司的流程和費用
  • 下一篇:公安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與非法學學制多久?他們都是兩年嗎?哪個比較好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