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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職工持股會的工會工作方法是什麽?

工會與職工持股會是托管運營關系。在公司的工商登記中,由於職工持股會是以工會組織的名義登記的,工會在法律上對職工的股本運作負責。但由於職工持股會的出資是個人資本的運作,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必須在自願的基礎上委托職工持股會代表股東權利。所以,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是兩個不同性質的組織,兩者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工會不應是職工持股會的主管領導,負責職工持股會的日常工作。工會信托的主要工作是在負責籌建職工持股會後,指導和推動其按照自己的章程進行管理和運作,必須按經濟規律辦事。

職工持股會的經營管理方式和手段如下:職工持股會通常設有會員大會和董事會,有的還設有監事會。這三個機構的職責和權力類似於公司中的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東大會由持有股份的全體職工組成,是股東大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涉及股東會章程、利潤分配、增減資本、選舉董事等重大事項,需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董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其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和罷免。負責職工持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職工出資的籌集、公司出具出資證明書的管理、職工持股會成員名單的管理及向成員出具出資證明書、辦理分紅及向成員轉讓出資、職工持股會增資或減資的建議及章程的修改。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股東人數較多的,也可以設副董事長壹人或數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候選人由工會在廣泛征求持股職工和董事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由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作為職工持股會代表,壹般出席公司股東大會,作為董事的自然人直接進入公司董事會。在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決策過程中,他充分代表員工的利益,反映員工的意見和要求。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和罷免的機構,監督董事的行為是否符合股東大會中職工的利益。壹般來說,應由具有會計、法律和管理知識的成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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