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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場所說臟話是什麽罪?

在公共場所說臟話構成侮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可以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另外,在公共場合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可以受到同樣的刑事處罰。這種犯罪通常是告知,即需要受害人主動提出控告,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則可以直接處理。

侮辱罪的法律後果:

1.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構成侮辱罪的行為,可以受到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於拘役、罰金;

2.行政處罰:在某些情況下,侮辱行為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如行政拘留、罰款等;

3.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法對侮辱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4.社會影響:侮辱行為可能對行為人的社會評價和名譽產生負面影響;

5.職業限制:在某些行業,如公職人員、教師等,侮辱行為可能導致職業資格的限制或喪失。

綜上所述,在公共場所說臟話構成侮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此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如果在公共場合侮辱誹謗他人,也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可能受到同樣的刑事處罰。這種犯罪通常需要被害人提出控告,但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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