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從法學理論的角度來看,對兩者關系的研究和探討主要有以下幾點。
1,法律關系中的對應關系。這種對應意味著任何法律權利都有相應的法律義務,兩者相互聯系,對立統壹。正如馬克思指出的:“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
2.社交生活中的互惠。這主要表現在權利義務總量大致相當。如果權利總量大於義務總量,有些權利就是名義上的;如果義務總量大於權利總量,就有特權。
3.功能互補。享有法定權利有助於積極履行法定義務。在許多情況下,債務人不主張權利就不會履行義務。法律義務也是法律責任,義務規範所要求的作為和不作為必須禁止。如果法律主體能夠以這種方式對待自己的義務,那麽壹定會有助於實現自己的權利,建立良好的秩序。
4.價值選擇中的主從關系。在任何類型的法律體系中,既有權利又有義務,這樣人們的社會行為就可以通過法律來調整。
權利和權力有什麽區別?
權利和權力之間的壹些區別如下:
1,行為主體和行為屬性不同,權利主體壹般是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權力主體只能是被授權的國家機關及其特定工作人員;
2.強迫是不同的。權力的強制是直接的,而權利的強制是以權力為中介和間接的。
3、法律地位不同,權利可以由權利人單獨享有,權利人享有的部分權利可以轉讓或者權力僅存在於與特定相對人的關系中。
綜上所述,是邊肖對公民權利與義務關系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