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章丟失後,要第壹時間到公司登記機關,也就是原工商部門備案,向工作人員說明公章被盜的情況,並要求采取補救措施。受理案件後,窗口工作人員應先在報紙上掛失,並將原企業印章的遺失情況公之於眾,這樣他人使用公章造成的法律問題就不需要承擔了。登報掛失後,再去工商窗口繼續辦理業務。工作人員會給妳壹個掛失證明,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去公安窗口辦理業務。憑工商部門出具的掛失聲明,他們去當地政務大廳刻制企業公章備案,他們會註銷原來的公章,並給予新的備案證明。通過公安備案證明,在指定的公章刻制企業刻制新的企業公章。新法人印章的模板還需要在公安備案。新法人印章刻制後,銀行、財稅部門應繼續辦理變更手續。但從法律上來說,此時沒有其他風險。私自刻制公司印章或者使用法人印章實施危害社會犯罪的行為,是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印章店刻制企業公章後,應到相關工商部門備案,並在銀行辦理其他手續。可以咨詢有關公司章程的法律問題的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性: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因撤銷、更名或者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機關封存或者銷毀,或者按照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必須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強印章使用管理,嚴格辦理審批手續。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印章。
第二十六條
對偽造印章或使用偽造印章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發現或使用偽造印章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印章所印名稱單位報告。公安印章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