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變更申請書、股東會決議、新章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工商局登記;
2、刻章到公安局準備;
3.持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證到技術監督局辦理;
4.憑稅務局變更申請書和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稅務變更;
5.公司賬戶變更。
壹般情況下,新註冊的公司壹年內不能更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
(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
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姓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