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禮桌數有限。婚禮規模要嚴格控制,酒席不能超過200人,也就是20桌。在同城合辦婚禮的情況下,酒席不得超過300桌,即30桌。
2.提前報道。婚喪嫁娶要走流程,相關人員提前10天報備,說明辦理事項和邀請人數。此外,他們應在此後10天內報告合規情況;
3.禮金條例。不能接受親屬和單位外人員的貴重禮品,嚴禁公務員相互贈送禮品和禮金;
4.婚車數量。用於舉辦婚宴的婚車也有規定。壹般情況下,車隊用車數量不能超過8輛,公務用車不能違規使用,執法執勤等特種車輛嚴禁使用。
公務員婚宴的標準是:
1.公務員婚宴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按照10計算,也就是最多20桌。如果婚禮是雙方合辦的,不能超過300,也就是最多30桌。除了婚禮,任何方式都不能邀請親戚以外的人。
2.不接受或者變相接受本單位或者親屬以外的人的貴重禮品、禮金;
3、自費,嚴禁由單位或他人承擔費用;
4、禁止使用執法車輛以及公務車輛,婚禮車隊和葬禮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5.不允許向親屬以外的人贈送禮品和貴重禮品。
綜上所述,公務員婚假壹般需要在取得結婚證後才能休。婚假以連續請假為原則,不能間斷請假,也不能跳躍式請假。在整個婚假期間,如果婚假跨越了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那麽這些節假日都包含在婚假之內,不會額外增加婚假。
法律依據:
《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第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婚禮舉行前10個工作日向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或者本單位報告,說明婚禮的事項、時間、地點、邀請人數、範圍等情況。,並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事後65,438+0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情況。組織喪事者應在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主要負責人辦理婚喪嫁娶事宜,應當向上級紀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