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職人員被民法起訴沒有不良後果。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方必須是依法有權在夜間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在我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被告知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追究的輕微刑事案件,才可以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這個案件屬於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到了還款日還不上,如果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債務人最終可能承擔本金和利息以外的違約金。如果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判決妳仍然不還款,可能會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被列入“黑名單”。這會給債務人今後生活中的貸款和出行帶來不便。單純的民間借貸壹般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債務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則可能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