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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學區房需要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買學區房需要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壹,關鍵詞:學區,學位,簽約目的,法律知識

近年來,許多城市都出現了“學區房熱”。北京學區房房價甚至超過每平米65438+萬元。從去年開始,學區房出現了新的上漲跡象。那麽,在出售學區房時,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識,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保自己購買的學區房真的能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

二、要點:

第壹,合同中明確了合同的目的。

《民法典》第563條規定,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在購買學區房的時候,簽合同的目的很明顯就是為了使用所購房屋的學位指標。但是,在住房市場上,“學區房”這個概念永遠是相對的。“學區房”和普通二手房在不動產登記簿和住宅價值上沒有明顯區別。因此,作為購房人,為了妥善保護自己的利益,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使用擬購房屋的學位指標,以達到簽約的目的。

第二,最好對戶口遷移有明確的約定。

對於學區房來說,影響房屋價值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學位。近年來,由於政策調整,學位與戶籍、房屋產權證深度捆綁,甚至部分地區出現了“六年壹個學位”、“戶籍和產權證屬於同壹人,子女才能拿到學位”的政策。所以,學區的戶籍能否順利遷出,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學區的使用和學區的市場價值。因此,購買學區房前,壹定要去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查詢房屋的戶籍情況,並與賣方就戶籍遷址進行明確約定,並應約定戶籍遷址的定金和違約金。

第三,買了學區房後學位不能用怎麽辦?

買學區房不能用學位的原因有四個:

1.購買的房子不是學區房,我的理解是錯誤的。此時可以援引《民法典》第147條的規定,以重大誤解為由,請求撤銷買賣合同。

2.購買的房子不是學區房,賣家欺詐導致誤解。此時可以援引《民法典》第148條的規定,以欺詐為由申請撤銷買賣合同。

3.所購房屋確為學區房,因賣方原因學位被占用。此時可以解除合同,可以借助《民法典》第563條和第577條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也可以單獨索賠。

4.購買的房子原本是學區房,政策調整導致學位流失。此時可以援引《民法典》第563條的“不可抗力規則”解除合同。

另外考慮到學區房壹般都在市中心,大部分都是二手房。所以,除了上述的法律常識之外,還要進壹步了解購買普通二手房應該知道的法律常識。細節可以在以往的推送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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