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營業執照負責人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兩人合夥投資關系,可以協議約定。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持股協議有約定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按照持股協議的內容執行。如果在工商登記中沒有約定是否顯示妳是股東,壹般理解應該登記妳是股東。監事的產生由股東決定。如果公司的股東是法人,則作為股東的公司應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壹名候選人派往公司擔任監事。股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或出資人。股東是妳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監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督機構的成員,又稱“監事”,對股份公司的經營執行進行監督。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或監事會,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監督機構。通常情況下,監事會中至少應有壹名股東,並在中國有住所。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監事的任期壹般比董事短,各國規定也不壹樣。監事因故缺位時,應召開股東大會進行補選。本章程未作規定的,監事的報酬由股東會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九條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的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