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可以用固定資產購買股份,具體如下:
(1)他人貨幣出資不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30%,個人出資不低於30%;
(2)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出資,非貨幣出資金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0%。以商品批發為主,固定資產投資不超過65438+萬元,* * *投資不低於50萬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股東購買股份的方式如下:
1,貨幣。公司的成立必然需要壹定的資金來支付公司的成立費用和公司成立後的生產經營費用。因此,股東可以現金出資。如果股東之壹是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外幣出資。證券能否作為出資在相關條文中並沒有定義為出資的壹種類型,因為大部分證券屬於債務證券,具有壹定的不確定性。可以作為出資方式的財產,可以直接由公司使用,股東只有將有價證券變現後,才能以此比例出資;
2.實物。有形財產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壹種,實物主要是動產,不動產處於次要地位。壹般來說,股東的實物出資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第十,該物原屬股東所有。第二,實物投資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否則這種投資毫無意義,只是給公司出售對象增添麻煩;
3.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不斷擴大的知識產權開放體系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需要壹定的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公司股東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壹般來說,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有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後投資公司,另壹種方式是公司向當地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後通過簽訂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依法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是股東出資的方式,後者是公司成立後的經營行為。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並辦理相關法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