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流程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董事會應當提交股東大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不需要股東大會批準,只要通知公司和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雙方的金額、價格、程序、權利和義務,使之成為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的有效法律文件。股權轉讓合同應當符合合同法的壹般規定。3.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拍賣、轉讓、兼並、出售等,應當按照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壹般不能低於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根據現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須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註銷原股東名冊,在股東名冊中記載新股東的姓名、住所、轉讓的出資額,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已履行出資義務並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公司不利的證明,不足以產生公示的效果。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新修訂的公司章程、股東變更及其出資情況。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律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