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股權激勵,員工如何退出?

股權激勵,員工如何退出?

法律分析:激勵期權的退出機制可以規定員工行權的股份通過回購和回購價格退出。具體的退出流程是:

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公司可以購買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因該原因收購其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

公司收購其股份後,其持有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並應在三年內轉讓或註銷。

上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份,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此購買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其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不同意股東會作出的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的轉換。

(六)上市公司維護自身價值和股東權益的需要。

公司在前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收購其股份後,屬於第(壹)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註銷;有第(二)、(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有第(三)、(五)、(六)項情形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並在三年內轉讓或者註銷。

上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份,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在本條第壹款第(三)、(五)、(六)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其股份,應當通過公開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

  • 上一篇:什麽是公共必修課?
  • 下一篇:國務院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有哪些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