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股東退股是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因特定原因收回其所持有的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股東身份。退股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個人股東經股東會討論決定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減資)的過程。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退股。公司成立後,股東想退出只能轉讓自己的股份。?
2.不同的方式。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其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的壹種常見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以合法方式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股權可以轉讓,但股東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回出資。他們只有履行法律程序後才能退股。?
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了股東投資的預期。當股東投資壹家公司時,他們通常對公司的商業計劃有自己可以容忍的期望。當商業計劃的風險大大超過他們的預期時,股東為了降低他們的投資風險,會產生退出公司的想法。?
或者股東的死亡。股東投資公司後,依法享有股權。股權是壹項重要的財產權。股東死亡,其股權應納入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第壹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當這些繼承人不願意或不適合成為公司股東時,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就成為繼承人的願望。?
股東離婚。股東結婚,夫妻離婚,就會提出股東權益分割的問題。既然夫妻雙方都反目成仇,那麽非股東的配偶是不可能加入對人性要求很高的有限公司的。此時,非股東配偶從公司提取壹半股東權益交付給非股東配偶是強烈的要求。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大河網-退股是股權轉讓還是抽逃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