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產假規定如下:生育壹個子女且自然分娩的女職工,給予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剖腹產、側切)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第壹個孩子晚育增加60天。
二胎產假與第壹胎相同,但不享受60天的晚育產假。
國家現行的產假條例是國務院常務會議2012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止從事的勞動範圍,將女職工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規範了產假待遇。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工資或者生育津貼以及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所在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以下是報銷標準:
在濟南市繳納保險費,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女職工,可以申領待遇。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應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生育或者人工流產的醫療費用,包括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1)懷孕不滿4個月而人工流產者300元;②自然分娩或妊娠4個月以上引產1.6萬元;③陰道手術2000元;④剖宮產3800元。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除了生育醫療費定額報銷外,還包括產假和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停發女職工工資的,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為: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產假天數÷30。女職工生育或引子、人流、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持相關手續到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綜合服務大廳2樓生育保險業務窗口(琉璃山路46號)辦理待遇申領。領取生育保險待遇,需攜帶以下材料:(1)女職工單位須提供介紹信;(2)女員工身份證復印件;(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生育證為省外的,允許生育壹個子女的,提供全國統壹標準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5]醫藥費收據原件(包括產前檢查醫藥費收據原件);[6]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醫囑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需加蓋醫院公章);(7)有生育並發癥的,提供住院記錄匯總表和住院費用明細清單;(8)提供女員工本人建行存折或建行賬號復印件。請將建行存折或建行卡、身份證復印到壹張A4紙上,並註明聯系電話。(9)有並發癥的被保險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中國建設銀行賬號兩份。並發癥的費用另付,提供材料後報銷金額45個工作日內到賬。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