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A拒載斷肢女童案在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法院判決依據HNA行業規範拒絕登機並無不妥,駁回了斷肢女孩小軍(化名)的全部請求,但支持HNA基於人道主義原因支付654.38+0.6萬元經濟救助金。目前,該女生已提起上訴。
6月5438+10月65438+2006年5月,甘肅酒泉壹名因車禍導致腳骨折的女孩,試圖乘坐海航航班從嘉峪關機場飛往蘭州,但未果。她不得不坐救護車去蘭州軍區總醫院,做了截肢手術。按照女孩父親引用的醫生的話,斷肢再植最多不超過12小時。也就是說,如果她能順利上飛機,就有可能保住她的腿。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發廣泛關註。事件的當事人——海航和嘉峪關機場——壹時間成為輿論焦點。
笨鳥觀點:
這件事激發了我寫博客的靈感。
當時看到這個消息後想發表壹下自己的看法,但是又無處發表。
於是就有了這個博客,當時寫的文章是《關於飛機拒絕搭載殘疾女孩的評論》。
現在判決出來了,中國的法律告訴我們誰對誰錯。
現在,讓我們想象壹下,如果這個女孩是機長或者空管局高管的親生女兒,事件會如何發展。!
如果事情還是這樣,我們就為海航加油,培養壹個好機長!
用戶評論:
這個案子有結果了嗎?我還不知道,好像,就像我分析的那樣。
妳的問題很好。如果是隊長的女兒,真的是左右為難。然而,壹個合格的船長也應該做出同樣的決定。當然,機長和高管可能會想別的辦法,甚至是轉另壹架飛機。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壹些技術問題。飛機上擔架怎麽固定?如果空氣中有氣流會怎樣?緊急迫降時應該怎麽做?他們買了最後兩張票,沒地方修擔架了。
這不是他自己的船員,冒著所有員工的生命危險。別人會同意嗎?
我的回答是:
如果要以卸下飛機壹個發動機為代價來裝擔架,那麽我想沒有人會同意這個女孩上飛機。那太冒險了,是拿所有人的生命開玩笑,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但是如果妳只要冒壹點可能的風險就能改變壹個女生壹生的命運,那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妳,我願意!
至於其他問題,我們都是外行,只能站在我們的角度看這個問題。
沒有足夠的空間讓壹個不著急的乘客停留,因為和壹個女孩壹生的幸福相比,壹個乘客換乘下壹趟航班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我在這架飛機上,我想換成下壹趟航班。還有妳說的固定擔架和緊急迫降,就像妳說的,如果是機長或者高管的女兒,機長和高管可能會想別的辦法,甚至轉另壹架飛機。壹句話!
還有,我看了妳Bocquery裏的壹段話,大概意思是真正應該被處罰的司機不是海航,因為是司機造成了這個悲劇。
要知道作為壹場車禍,沒有人希望它發生,但我們無法改變這壹點,因為它已經發生了。我們能做的就是加強交通管理。但作為海航,卻能讓這場悲劇不那麽悲傷,只是因為某些人的冷漠和良知的缺失,增加了這場悲劇的悲壯色彩。如果只是壹起交通事故,無論女孩有多殘疾,都只是壹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會引起新聞媒體這麽大的關註。媒體關註世界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