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過其他行為竊電,用計費電能表校準電流值(對於限流器,電流值由限流器設定)指示的容量(KVA為kW)乘以實際竊電時間計算確定竊電量。
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竊電天數至少按180天計算,日竊電時間:電力用戶按12小時計算;照明用戶按6小時計算。
民事責任:
《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規定:現場檢查確認有竊電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當當場停止供電,停止其侵權行為,並按照規定補足電費、收取電費。拒絕接受處理的,應當依法向電力管理部門報告。
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電業務規則》第壹百零二條供電企業對發現的竊電者應當予以制止,並可以當場停止供電。竊電者應按竊電金額繳納電費,並承擔三倍電費的違約金。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當報請電力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當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細則第壹百零四條因違約用電或者竊電造成供電企業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人必須承擔供電設施修復費用或者予以賠償。因違約用電或者竊電侵害他人財產、人身安全的,受害人有權要求違約用電或者竊電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供電企業應當予以協助。
行政責任:
《電力法》第七十壹條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或者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應繳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或者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
電力法第七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阻礙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致使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不能正常進行的;
(二)擾亂電力生產企業、變電站、電力調度機構、供電企業秩序,致使生產、工作、業務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毆打、公開侮辱履行職責的用電檢查人員或者抄表員的;
(四)拒絕或者阻礙電力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發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