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刑事自訴6000-33000元/件,作為被害人代理人,按上述標準執行。
2.民事和行政: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案財物:在收取基礎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分期、按比例計算收取爭議標的物的金額;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6%
65438+10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500萬元(含500萬元):3%
500萬-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2%
1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法律依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附件: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
1.小時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二、按計件收費的費用:
1.罪犯:
(1)調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刑事自訴6000-33000元/件,作為被害人代理人,按上述標準執行。
對於時間或地域跨度較大的刑事案件,屬於集團犯罪及其他重大復雜案件,可在規定標準的1.5倍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費用:以65,438元+0,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按照爭議金額分期計收;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四。費用描述:
1.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以上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的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費;已代理壹審後二審,或已代理壹審或二審後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妳曾代理仲裁的,按照訴訟壹審或二審階段的仲裁標準減半收取費用。壹個案件的執行在壹個審判級別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中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