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不營運且駕駛人未取得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那麽壹旦被發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責令妳停止營運。
1.交管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後,還將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2.沒有違法收購的,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
私家車運營需要條件。
1.如果要網上約車載客,那麽根據《網絡預約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駕駛員應當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必須符合平臺要求。
2.如果私家車從事貨運行業,那麽4.5噸及以下的普通貨運車輛是不需要辦理任何證件的。但從事貨運行業的4.5噸及以上貨運車輛,需辦理《道路運輸證》。
私家車非法營運有以下四種處罰:
1,非法營運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營運;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3、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罰款3萬元以上654.38+萬元;
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私家車非法營運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現有的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私家車應當作為“黑車”處理。私家車給乘客付費的行為,表面看似合理,實則違法。私家車沒有道路運輸證,人家收費就是非法營運。根據《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壹經查出,應按“黑車”處理,依法對該車進行罰款和扣留。
所以無論是順風車還是賺外快,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因為這擾亂了正常的客運市場,沖擊了正常的客運市場。壹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賠償責任較為復雜。
明知是黑車,還選擇乘坐,要承擔法律責任。
黑車是沒有營運資格,國家不允許的營利性車輛。因為黑車缺乏相關手續,不保證乘客安全,會影響正規出租車的利益,所以政策不允許。國家鼓勵公民選擇有保障的正規出租車。如果公民明知是黑車而選擇打車,法官會確認事故原因和行為人的過錯程度,要求有過錯的公民為自己的過錯“買單”。根據民法通則,如果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